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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效力,怎么样立遗嘱才有效?

admin 江苏律师 2024年03月15日
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。
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、合法的活动。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。
根据我国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,但是2021年生效的《民法典》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最优的规定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,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。
根据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,遗嘱人可以撤回、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。
立遗嘱后,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,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。
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
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。
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
遗嘱人可以撤回、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。
立遗嘱后,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,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。
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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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的公证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死后才开始生效的。公证遗嘱一般有以下的4个有效条件:
1、订立遗嘱人要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;
2、订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;
3、订立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能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;
4、订立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拥有处分权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百四十三条  【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】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:
(一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意思表示真实;
(三)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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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嘱公证的作用为使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,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;
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,也可为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,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,不得撤销、变更公证遗嘱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,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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